今年9月,国务院决定推广13项具备复制条件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举措,成都贡献5项,是全国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贡献改革经验最多的城市。而在四川省首批复制推广的21条经验中,成都贡献12项,占57%。
如此耀眼成绩的背后,彰显出的是成都以改革创新引领城市未来的决心。成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加速培育和转换城市发展动力,加快形成以“创新、改革、开放、人才”为主的城市动力结构,既是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四川省委“三大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的必然选择。
城市动力是一座城市发展的驱动力量,决定着城市未来的发展速度、质量和可持续性,影响着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成都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一号工程”,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军民融合创新等多层次宽领域创新,加快培育和转换城市发展动能,加快形成以创新为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先导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中心。
国务院确定13项推广改革举措 5项是成都经验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党中央、国务院在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区域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是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最重要的成果形式。成都市围绕创新改革主线,在探索中加快形成改革经验;在国家部委和省上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对改革经验事项提升凝练,形成改革举措和制度成果。今年9月,国务院决定推广13项具备复制条件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举措,成都贡献5项,是全国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贡献改革经验最多的城市。
这一切得益于成都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先导城市,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中心,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一号工程”,加快推进体制、科技、军民融合等多层次宽领域创新。在成都,科技进步贡献率逐年增长,2016年达到63.4%,全要素贡献率从2012年的33%上升到2016年的43%,以科技创新、人力资本提高为代表的全要素贡献率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不断增强。
特别是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成都及时出台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成都新十条”, 在全国率先实施科技成果所有权改革等多项先行先试改革突破,打破束缚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的制度藩篱,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融入经济发展“主阵地”。记者了解到,支持西南交通大学积极探索“早确权、早分割、共享制”的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将事后股权奖励改变为事前所有权激励,以产权赋予职务发明人转化成果的权力,以产权激励职务发明人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极大提高了职务发明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有效提升了科技成果转化率。目前,已有160余项职务发明专利实现了分割确权,带动成立16家高科技创业公司,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向产业转化。
在军民融合方面,成都紧紧围绕促进军民优势资源双向流动、相互转化,积极推进“军转民”开放创新与“民参军”机制创新。目前,成都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2017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0亿元,全年有望突破900亿元。
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国际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已然形成。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与同济大学及西门子等德资企业共建了“中德(四川成都)创新产业职业教育合作平台”、建成“中德(四川成都)跨企业培训中心”,在本土化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形成了“基于技术应用的理虚实(理论学习+虚拟操作+实践应用)一体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学院为包括大众汽车在内的众多企业培训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超过500人,300余名学生获得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此外,成都还制定了“科技企业创新券”相关政策措施,面向中小微企业发放创新券和落实后补助,企业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购买服务时可用科创券抵扣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将收到的科创券向地方科技部门兑现并获得一定的服务补贴。“科技创新券”计划实施两年以来,全市共824家企业申领“科技创新券”8470万元,已完成服务1358单,服务合同总金额3075万元。
成都创新改革缩影 西南交大的“小岗村试验”
2016年6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促进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转移转化若干政策措施》(“成都新十条”)将“支持在蓉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第一条。
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发动下,在成都市委、市政府的推动下,西南交大全面启动了“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校级改革试验。2016年1月以1号文件的形式印发了《西南交通大学专利管理规定》,使职务发明人在我国首次拥有了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
西南交大的“小岗村试验”,支持高校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着力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难问题。
忆往昔,2010年—2015年,西南交通大学仅14项专利获得转化,收入158万元,而专利申请费、维持费和专利奖金支持超出900万元。实施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后,由学校与发明人申请共同拥有成果专利权,作价后按3:7的比例分持专利股权,一年多来就168项职务发明专利成功分割确权,带动成立16家高科技创业公司,知识产权评估作价入股总值超过1.3亿元,带动社会投资近8亿元。目前,改革经验现已推广至四川省内20家高校、科研院所。
“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符合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战略部署。‘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创新中的重中之重。国家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与此次《专利法》修订有一个时间上的重迭区,如果四川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能够推动《专利法》第六条的修订,则可以解决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难的深层次问题。”西南交大国家大学科技园副总经理康凯宁建议,相关部门应该积极行动,推进《专利法》第六条的修改,将职务发明专利权由单位优先修订为“可以约定”,为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收看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后,我更坚信成都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将更加坚持蹄疾步稳、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 康凯宁兴奋地说。